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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男子参加完婚礼后,私自进入酒店房间猥亵伴娘

2022-02-25| 来源:互联网| 查看: 317| 评论: 0

摘要: 极目新闻记者余渊安徽一男子在参加完婚礼后,私自进入伴娘所在的酒店房间内,实施强制猥亵。近日,该男子因......

极目新闻记者余渊

安徽一男子在参加完婚礼后,私自进入伴娘所在的酒店房间内,实施强制猥亵。近日,该男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安徽省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安徽省萧县人民检察院披露,29岁的张曦(化名)是安徽省萧县人。2020年10月,张曦与伴娘陈圆(化姓)等人在参加完婚礼后,入住萧县某宾馆。陈圆因身体不适在该宾馆某房间内休息,张曦通过宾馆前台呼叫保洁,打开了陈圆入住的房间,亲吻熟睡中的陈圆,并抚摸其胸部。

陈圆被惊醒后反抗,但张曦不顾其反抗,强行将陈圆短裤、内裤脱至小腿处,在陈圆将衣裤提回后,张曦仍对其胸部、下体敏感部位进行抚摸。事发后不久,张曦主动到萧县公安局投案。

安徽省萧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曦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曦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据了解,本案由萧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曦涉嫌强制猥亵罪,于2021年5月19日向萧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张曦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延伸阅读:

上海男子与网友预谋用药物迷晕妻子并先后实施强奸均获刑

10月9日,南都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方某某、张某某强奸一审刑事判决书”中了解到,家住上海的方某某与网友张某某预谋用药物迷昏并强奸方某某妻子。法院一审判决方某某、张某某犯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十个月。另据“龚某某强奸一审刑事判决书”,为两人提供资金与药物的龚某某也构成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7月中旬,被告人方某某、张某某在某交流黄色淫秽内容的QQ聊天群中搭识,两人预谋由方某某以药物迷昏妻子后,张某某至其家中和其妻子发生性关系。2020年7月23日22时45分许,被告人方某某按照上述约定,趁妻子唐某某不备之机,将由龚某某提供的含有三唑仑成分的固体药物放入其所喝中药中,在唐某某喝下中药昏睡后,又使用七氟烷让唐某某吸入后陷入昏迷状态。当晚23时30分,被告人张某某携带情趣丝袜、假阳具、跳蛋、避孕套、润滑油等物品驾车至方某某的暂住处,随后两人先后与昏迷的唐某某发生性关系。

另据法院查明,2020年6月27日晚,被告人方某某与妻子唐某某一同看望唐某某好友刘某某,趁刘某某不备之机,将具有安眠、麻醉功效的液体药物放入刘某某所喝啤酒中,待刘某某陷入昏睡状态后,欲和其发生性关系,后因刘某某苏醒,方某某感到害怕遂离去。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某、张某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欺骗他人吸毒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方某某在实施部分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依法减轻处罚;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方某某的多次供述、鉴定意见、扣押物品情况、现场图及关于时间节点情况等证据,能够证实张某某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事实。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方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张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二人扣押在案的物品均依法予以没收。

此外,被告人龚某某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同方某某在网上搭识,并先后加入交流黄色淫秽内容的QQ聊天群。2020年6月间,龚某某明知方某某欲以药物迷昏妻子后邀请他人实施强奸的行为,为了获取相关淫秽视频,仍在微信中转钱款给方某某让其购买吸入式麻醉剂七氟烷(俗称:七、小七),并于2020年6月2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丰庄茶叶广场附近将6粒含有三唑仑成分的固体药物(俗称:0.25,属一类精神类药品)交给方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龚某某帮助他人以欺骗他人吸毒致人昏迷的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采写:实习生安子逸南都记者敖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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